Monday, October 17, 2011
World Food Day and Taiwan's Farmland
I just found that yesterday is World Food Day & Blog Action Day (ps. see WORLD FOOD DAY & BLOG ACTION DAY THROUGH THE FARM LEN).
This is an email I wrote to my parents about Taiwan's farmland. More than half of Taiwan's farmland is being transferred to luxury houses, university campuses, industrial parks & centers, amusement parks, etc. gradually in the past 10 years. Taiwan's legislation Yuan passed several law/regulations in year 1999 and 2000 which encourage people to destroy farmland and speeds up the process.
Taiwan's Food Self-Sufficiency Ratio (糧食自給率) is only 32.7% and our government and several legislators still encourage people to destroy farmland.
親愛的爸爸媽媽,
關於農舍問題,孫德鴻這篇文章我以前已看過多次。台灣的農地如何被蠶食鯨吞其實由來已久,農舍的大量興建是蠶食的過程,而工業區、科學園區、學校、商業區等等圈地行為則是鯨吞。
我想我們可以看看潘朵拉的盒子怎麼打開蠶食的門。
首先應該是看一下法規的變化,特別是規範農業發展的農業發展條例及農舍興建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4/26/2001 頒佈12條條文,6/6/2004 修正第3條)。
1999年當時對農發條例的修改議論紛紛,當時農委會主委彭作奎也因反對修農業發展條例中的農舍問題而辭官 (例:彭作奎辭官風波:彭作奎返興大暢談農發條例 (12/14/1999,聯合報)),環保團體及學者們也紛紛連署上書反對 (例:李遠哲等建議農發條例選後再議 (12/16/1999,中國時報)),但是農發條例的修正案還是在立法院通過。
2005年,一些立委再度提出農發條例修正案 (第六屆立法院 院總第956號委員提案第6088號),要將可自由興建農舍的農地基地面積由當時的 0.25 公頃 (2.5 分) 縮小為 0.1 公頃 (1分 = 293.4坪 = 969.917 平方公尺),並在2007年12月12日在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初審通過,引起軒然大波,環保團體及學者繼續大力反對 (例:農發條例第18條修正案加速滅農 (12/18/2007,立報),立法院「修正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條文草案」公聽會 (1/10/2007)),還好最後還是擋下對第18條的修正案,不然農地就會被分割成更小,而農舍就會更多了。提案委員:蔡勝佳、鍾紹和、沈智慧、李全教、王昱婷、楊瓊瓔 ,連署人:李鴻鈞 、陳朝容、黃敏惠、柯淑敏、呂學樟、張碩文、徐耀昌、張慶忠、鄭金玲、邱毅、吳志揚、何智輝、 孫大千、傅箟萁、林正峰、蔡 豪、林春德、郭素春、紀國棟、朱鳳芝、蔡正元、林滄敏、謝國樑、林益世、李嘉進、陳根德、吳敦義、劉政鴻、吳清池、陳志彬、蔡錦隆。
我們來看看全國法規資料庫裡現行的農業發展條例,在這裡我們看到:
4.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六日總統(75)華總(一)義字第 0056 號令修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90001737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7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既然那個重要的修法是在 2000 年發生,所以應該要比較一下2000年修法前後的條文差別,特別是提到農舍興建的第18條條文:
農業發展條例 (民國74年立法75年公布):沒有農舍的條例,當時的第18條法條如下:
第18條:前條經核准由農民團體或農民開發之土地,得輔助農民以合作方式為之。農民、合作農場、農民團體或農業企業機構開發之土地,開發完竣後,無償使用。繼續經營滿五年者,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其由農業企業機構投資開發者,自產品開始銷售之日起,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五年;其由農民、合作農場或農民團體開發者,自開發完竣有收益之日起,免徵田賦八年。
農業發展條例 (民國89年)
第18條: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取得農業用地之農民,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主管機關對以集村方式興建農舍者應予獎勵,並提供必要之協助;其獎勵及協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我們可以發現,在 2000 年初修法前,並沒有開放農地建農舍的條例,但是在修法之後就可以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了,而且不但是可以蓋,主管機關還要給予獎勵及協助。
那怎麼蓋呢?這時就要看農舍興建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三條:....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公頃。但參加集村興建農舍及於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扣除興建農舍土地面積後,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應為完整區塊,且其面積不得低於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九十。....
從上面這些法條中不難看出,自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後,既然法律允許且鼓勵大家這麼做,台灣農地就加速了被蠶食的速度,各式各樣的農舍如雨後春筍般在農地上長出來,不只是官員及民意代表大量買農地蓋農舍,手上有錢的富人及中產階級也加入蓋農舍不落人後的活動中。
目前已被公布在報紙上的豪華農舍如下:
1. 國民黨高雄議長許崑源:屏東縣新埤鄉,地號萬隆段1019號,面積5292平方公尺(約1600坪),四、五千萬豪華農舍。
2. 國民黨立委鍾紹和:高雄縣美濃農牧用地,蓋超級帝王般住宅,面積1336坪。
3. 國民黨立委趙麗雲兼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新北市深坑,阿柔坑段地號0029號,豪華大型道場,面積3659平方公尺(約1108坪)。
4. 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蘇嘉全:屏東縣長治鄉,農地面積為 2505 平方公尺 (757坪),農舍興建面積為 250.47 平方公尺 (75.7坪)。
但其實還有更多的農舍,只是目前還沒有被指名道姓的報導出來,國民黨及民進黨的政客都是這樣子,多的是遊走法律邊緣甚至違法的人。我樂見將這些在農地蓋了農舍但農地卻不作農用的人揪舉出來,並加以懲處以還農地農用,但是當這個問題牽扯到兩黨眾多政客及一堆比較有錢的人的利益時,我一點都不樂觀,現在只是為了選舉在講罷了。
所以爸媽你們一定要把票投給綠黨喔,只有綠黨的人才不會作這樣的事,也只有綠黨的人才會真心想要保護台灣的農地,沒有農地,就沒有糧食、青菜、水果的生產,沒有這些,我們只好餓死或是向其他國家乞討,期待在糧荒時會有人願意撥糧給我們,但這可能嗎?
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只有32%,澳洲的糧食生產量足夠供6千萬人食用 (ps. 澳洲只有2千1百萬人) 尚且擔心農地被侵佔及未來的饑荒問題,台灣有什麼本錢繼續毀農業棄農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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